工作职能 |
序号 |
职能目录名称 |
实施部门 |
联系电话 |
(一)编制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
1 |
负责全市民政系统的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
办公室 |
0563-6022450 |
2 |
拟定全市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全市民政事业费的预算、管理使用以及物资、基建等计划的落实情况;负责全市民政统计工作。 |
办公室 |
0563-6022450 |
3 |
参与拟订全县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 |
社会事务科(区划地名科) |
0563-6022755 |
4 |
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
社会救助科 |
0563-6028034 |
5 |
负责县级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 |
社会救助科 |
0563-6028034 |
6 |
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
养老服务科(慈善事业促进科) |
0563-6038875 |
7 |
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 |
儿童福利科 |
0563-6022450 |
8 |
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
儿童福利科 |
0563-6022450 |
(二)负责全市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社团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
9 |
负责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工作 |
政务服务科 |
0563-6022506 |
10 |
负责全县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或者备案、组织实施年度检查 |
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 |
0563-6022930 |
11 |
拟订社会组织建设的发展规划,引导社团健康发展;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
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 |
0563-6022931 |
12 |
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
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 |
0563-6022932 |
(三)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负责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平台建设;组织和指导全市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
13 |
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政策和实施办法 |
社会救助科 |
0563-6028034 |
14 |
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
社会救助科 |
0563-6028035 |
15 |
负责全县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负责退职定救工作 |
社会救助科 |
0563-6028036 |
16 |
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工作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 |
社会救助科 |
0563-6028037 |
17 |
负责县级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 |
社会救助科 |
0563-6028038 |
(四)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拟定城镇社区服务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全市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
18 |
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 |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
0563-6022092 |
19 |
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
0563-6022093 |
20 |
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
治理科 |
0563-6022094 |
21 |
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
治理科 |
0563-6022095 |
22 |
指导和协调村(居)务公开。 |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
治理科 |
0563-6022096 |
(五)负责婚姻登记工作;依法实施婚姻登记管理;负责承办全市儿童收养工作。 |
23 |
负责国内公民收养子女关系成立、解除工作;负责全市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工作 |
政务服务科 |
0563-6022506 |
24 |
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
儿童福利科 |
0563-6022450 |
(六)负责全市乡(镇)、村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界、乡、村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并向市政府提出仲裁建议。 |
25 |
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边界线的管理; |
社会事务科(区划地名科) |
0563-6022755 |
(七)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名标准化建设活动,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市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 |
26 |
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管理监督全县地名标志。 |
社会事务科(区划地名科) |
0563-6022756 |
(八)研究拟定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城乡社会救济工作,推动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和指导城市“三无”对象、孤残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工作;负责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
27 |
承担全县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
养老服务科(慈善事业促进科) |
0563-6038875 |
28 |
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 |
社会事务科(区划地名科) |
0563-6022756 |
(九)负责全市各类福利企业的年检认证和新办福利企业审核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的发行工作;负责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
29 |
负责福利机构、福利企业的审核和申报工作 |
政务服务科 |
0563-6022506 |
30 |
负责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
养老服务科(慈善事业促进科) |
0563-6038876 |
31 |
负责安排福彩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 |
养老服务科(慈善事业促进科) |
0563-6038876 |
(十)研究拟定全市殡葬改革办法,实施殡葬管理;负责全市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
32 |
推进全县婚俗和殡葬改革 |
社会事务科(区划地名科) |
0563-6022755 |
33 |
指导殡葬服务相关工作 |
社会事务科(区划地名科) |
0563-6022756 |
34 |
负责全市农村公益性公墓设置审批工作 |
政务服务科 |
0563-6022506 |
(十一)负责全市民政事业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编制汇总统计年报和民政事业费决算。 |
35 |
拟定全市民政事业费管理办法和民政财务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全市民政事业费的预算、管理使用以及物资、基建等计划的落实情况;负责全市民政统计工作。 |
办公室 |
0563-6022450 |
36 |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机关行政经费、机关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日常管理; |
办公室 |
0563-6022451 |
(十二)开展慈善捐赠,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加强慈善管理。 |
37 |
负责开展慈善募捐和群众性救助工作 |
养老服务科(慈善事业促进科) |
0563-6038876 |
38 |
负责社会福利慈善事业项目建设工程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
养老服务科(慈善事业促进科) |
0563-6038876 |
39 |
拟订促进全县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 |
养老服务科(慈善事业促进科) |
0563-6038876 |
(十三)负责全市民政系统职工队伍建设 |
40 |
负责全市民政系统的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
办公室 |
0563-6022451 |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43 |
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政务信息、信访、宣传、档案工作 |
办公室 |
0563-6022451 |
44 |
承办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
办公室 |
0563-6022451 |
45 |
管理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基建工作 |
办公室 |
0563-6022451 |